【世航原創】去年底我們首先發表的《2016年4月起鋰電池空運將有重大變化》引起眾多讀者的廣大關注, 那么2017年鋰電池的運輸規則是否又有變化呢? 相比去年的變化要較少些,但修改的內容十分重要,下面給你一一道來。
國際航空協會新發布的DGR IATA 58版(2017)將從2017年1月開始執行,其中針對鋰電池的主要修改內容有:
1,啟用兩個新的有關鋰電池的標簽:
使用新的鋰電池9類危險品(UN Class 9)標簽,新標簽圖案是在原9類標簽中的黑白垂直條紋的下半部分增加了鋰電池圖案, 其外形尺寸不變; 原來Class 9標簽仍可繼續使用,過渡期至2018年12月底。
使用新的鋰電池標記(Lithium battery mark)代替原來的鋰電池操作標簽(Lithium battery handling label),標記中的鋰電池圖案有所放大和改變,所有的文字內容被刪除;底部的標注被簡化,僅顯示UN Number和聯系電話;標記的外形尺寸不變(仍為120x110mm 或105x74 mm)。原鋰電池操作標簽仍可繼續使用, 過渡期至2018年12月底。
2,PI965 -PI970 Section IB和Section II鋰電池運輸時將不再需要托運人的聲明和額外的說明文件;
3,A88條款中對年產量小于100個鋰電池的運輸(需獲得當局部門的批準),將采用新增的PI910的包裝導則。
4,IATA 57 Edition中規定的PI967 Section II,PI970 Section II在一個包裝內含不超過4個電芯或2個電池的, 一單航空運輸中超過兩個包裝的, 須張貼電池操作標記。但一單貨在兩個包裝以下的, 可以不貼鋰電池標記, 該一年的過渡期將在2016年12月31日結束。
5,將2016年4月開始執行的PI965 荷電量SOC不得超過30%和僅限貨機運輸的內容加入到IATA 58 Edition中。
除此之外,已開始執行IMDG 37-14版海運規則中,鋰電池運輸部分主要條款有:
鋰離子電池包括UN3480,UN3481,UN3090,UN3091增加LP903大宗包裝導則。
損壞或有缺陷鋰電池或電池組(Damaged or Defective Batteries)而運輸的UN3480,UN3481,UN3090,UN3091,采用新增的P908,LP904包裝導則;
處置或資源回收鋰電池(Disposal or Recycling Batteries)而運輸的UN3480,UN3481,UN3090,UN3091,采用新增的P909包裝導則;
2016年剛發布的IMDG 38-16版,再次對符合SP310低產量的鋰電池運輸(需獲得當局部門的批準)又新增了P910包裝導則;
聯合國《危險貨物運輸的建議書-試驗和標準手冊,Recommendations on the TRANSPORT OF DANGEROUS GOODS Manual of Tests and Criteria》Sixth Revised Edition第六版已經發布。 其中的UN38.3試驗和檢測標準有所放寬和調整,主要有T.4、T.5兩部分的修改:
Test 4,沖擊試驗: 放寬了峰值加速度測試條件,超過規定質量需要按照公式計算,具體如下:
a), 小電池超過4.48Kg, 峰值加速度會小于150gn;b), 大電池超過12Kg,峰值加速度會小于50gn。
Test 5,外短路試驗: 測試環境溫度由舊版55℃±2℃更改為新版57℃±4℃。
自去年底平衡車鋰電池大規模爆發火災事故,以及三星Note 7手機電池到頻繁爆炸,使得國際社會和監管機構對鋰電池的安全使用和航空運輸越發擔憂。今年早些時候,在國際民航組織ICAO主持下,由美國聯邦航空局FAA,SEA International(SAE)和多個政府機構,航空公司,電池和包裝以及測試專家兩百多人,在美國Huntington Beach,CA組成了一個G-27 Committee委員會,負責制定全新的,更為嚴格到鋰電池包裝標準,該標準涉及到電池的包裝設計,資格,測試程序和其他相關任務。在標準制定完成后,ICAO將依據危險貨物安全運輸的技術指導標準制定航空運輸的包裝說明, 并計劃在2017年公布該標準,2018年開始執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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