出入境貨物包裝性能檢驗結果單,簡稱性能單,是針對危險貨物包裝材料進行檢驗并通過所簽發的證明文件,這是出口企業在申請危包證時所提供的必要文件。
包裝材料制造商按訂購企業的產品要求而委托生產包裝,并按包裝數量抽取一定比例樣品送往當地(通常是省內)檢驗檢疫的包裝檢測機構進行檢驗,檢驗依據不同的產品和相應的標準進行。
一般情況下,UN3480鋰電池采用符合II類性能標準的包裝,而鋰電池大多數包裝形式為箱體,包括紙板箱,膠合板箱,原木箱等;主要的檢測項目有:跌落試驗(6個不同方向,II類包裝跌落高度1.2m),堆碼試驗,包裝標識檢驗。
包裝的檢測及性能結果單的申請一般委托包裝生產商辦理,性能結果單需注明申請人及包裝使用人;除此之外,性能結果單還標注的其它信息有:包裝容器名稱及規格,容器標記及批號,包裝數量,生產的日期(自xxxx至xxxx),擬裝貨物名稱,狀態,比重,檢驗依據,UN編號,運輸方式,檢驗結果,本單有效期(自開始日一年內,危包證的有效期不能超過性能結果單的有效期限)。
對訂購包裝數量較多情況,使用單位可分批次申請使用,由檢驗檢疫部門在簽發危包證的同時,在性能結果單的“分批使用核銷欄”中進行扣減和批注,直至使用完為止。